2015年頭,當**運送部運送效勞司司長劉小明在運送效勞廳局長研討班上初次談及**部將把車型規範化作為近期的**工作之一後,有關車型規範化的有關評論和爭議從未休止。
當前貨運車型過於雜亂、車型規範化程度過低,已成為影響傳統貨運轉型晉級的重要因素。歐美發達貨運車型隻要30 餘種,而貨運車型高達2 萬多種,車型規範化率不足50%。車型規範化真可謂任重而道遠。
車型規範化程度過低
車型規範化的推行在一直是個難題。因為公司貨車公司和專用車公司獨自研製和出產,各自未戰,致使車輛不管在整體外觀還是部分規劃上都缺少和諧。以甩掛運送為例,甩掛運送所需的牽引車、半掛車車型雜亂,僅牽引車的車型就有800多個。其間,排行前10的車型隻占市場份額的18%;牽引車與掛車的銜接和匹配缺少規範規範,這些疑問致使牽引車與半掛車在甩掛運送過程中“掛不上、拖不了”,嚴重製約甩掛運送大範圍推行,特別是跨公司、跨行業間的甩掛運送。
雖然有關部委出台的《對於推動甩掛運送開展的告訴》中明確提出,要安排擬定和推行應用牽引車、掛車銜接的有關技術規範,引導製造公司嚴格履行一致規範出產牽引車和掛車,並且發布了三批引薦車型,但是作用並不抱負。
車型規範化的缺少,不隻致使大量貨運車輛與其他運送工具不能高效換裝轉運,並且還將嚴重影響了行業安全出產和世界物流開展。一起,因為國內貨運車型規範與中亞、歐洲等地區規範存在顯著區別,國外遍及運用的雙掛轎車列車在被製止上路運轉,形成貨運車輛出不去、國外貨運車輛進不來的為難局勢,影響了與周邊的物流開展,也製約了“ 一帶一路” 戰略的推動施行。
車型規範化還需多部分協手並進
2015年5月8日,**運送部運送效勞司在京聯合舉行座談會,專門就車型規範化疑問展開評論。
經過溝通研討,與會代表達到兩點一致:一是部分應當盡快一致規範、一致法規、一致法律,營建公平競爭環境;二是車型規範的修訂要在安全、節能、環保、路途承載才幹與高效運送之間尋求好平衡點。就車輛核定載分量呈現了兩種不同定見:一種定見是將車貨總重維持在治超規範55噸或加大到65噸擺布。理由主要有,大答應總質量加劇幾噸,對車輛安全、節能、環保和路途承載力不會有多大影響,但能夠有用進步裝載率,削減車輛行進頻率,能夠節省燃油、削減排放,也有利於削減事端發作概率;並且55噸也是這幾年**運送部分履行的治超規範分量,不應再撤退。另一種定見以為維持GB1589斷定的49噸的大答應總質量現已是世界較高水平,且斷定車輛大答應總質量不能以單車總質量為起點,應當以車輛軸荷為根底;會議以為,進步車輛運送功率要多管齊下,綜合施策。比方,減輕車輛自重、推行掛車列車、實施模塊化運送、優化運送安排、推動甩掛運送和多式聯運、運用信息技術進步運轉功率等。從可持續開展的視點來看,不宜再進步單車載分量。
這次座談會的舉行,標誌著車型規範化現已邁出實質性的腳步。記者采訪了若幹參賽代表得知,本年還將對於車型規範化開展幾回座談會,約請行業專家和物流用戶等一起討論車型規範化疑問。
雖然現階段**部現已著手推動車型規範化,但是從現已揭露的消息看出,僅憑**部和物流用戶還遠遠不夠。跟著貨運量和周轉量的增加,貨運車輛規範化現已牽扯到各行各業中,作為一個係統工程,車型規範化是一並非一兩個部分就能夠完結,還需工信部、公安部等多部分攜手並進。專用車那些事兒采訪了若幹專用車出產公司和物流用戶,許多出產公司和物流用戶都對此有所憂慮。比方辦理亂象致使的超載超限管理,誰都能夠管,**部、公安部在超限超載上必須運用一個規範,要不麽修正路途**安全法,要麽**部分規定向安全法靠攏。多部委間需要在法規和製度上做好一致和和諧,防止方針間相互掐架,隻要這樣才幹真實讓好的方針落實到實處。